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2月7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省委巡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权威,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局党组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坚决贯彻省委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强化理论学习,打牢巡视整改思想基础。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2月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南主持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学习了省委巡视领导小组成员、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杨颐同志在巡视反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了巡视整改工作交流研讨。通过学习,党组更加深刻认识到,省委巡视是一次全方位政治体检。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是事关根本的政治问题,是关系林业和草原事业改革发展的现实问题;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是落实省委要求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从严从实认真整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进行细化,确定138项具体措施,逐条明确牵头局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整改“路线图”和落实“时间表”,全面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履职尽责,做到整改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党组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体现,从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从工作的角度解决问题,透过业务问题查找政治偏差,真正把“改”字贯穿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过程,贯穿于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的各环节,敢于直面矛盾,对照查摆剖析,深刻剖析原因,主动认领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以推动问题整改、强化工作落实作为巡视整改工作的落脚点,扎扎实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统筹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大规模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林草资源保护、生态富民惠民、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达到了以问题整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成立由分管机关纪委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组长的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纪检检查组,定期到相关处室督促检查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措施落实建议,督促责任单位实打实、动真格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建立巡视整改专报制度,每月向整改纪检检查组报告整改最新进展情况,并向局属各单位通报,让党员干部了解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和成效,积极参与整改,有效监督整改。3月2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坚持对照检查与自查自纠、整改显性问题与深挖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深化整改。
截至7月底,138项整改措施中已有105项整改到位,并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其余33项整改措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围绕解决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力不够的问题。
(1)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林草高质量发展为总导向,准确把握“三个最大”省情定位,按照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高质量编制完成《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十四五”发展规划》《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青海省绿水青山工程规划》《青海省黄河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国土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到推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指导全省林草高质量发展。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林草融合发展的理念,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林草融合的原则,系统谋划推进林草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开展基层林草机构调研,督促各市(州)林草部门加强与同级自然资源部门的工作协调,指导理顺基层林草管理体制机制,推进林草生态保护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召开2021年全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林草融合发展重点工作,全面梳理林草工作要点,编制完成林草“十四五”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林草发展空间,切实做到了同一生态空间内需林则林、需草则草,宜林则林、宜草则草,逐步实现了综合平衡、动态管理。
(3)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产业发展全过程,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结合青海林草实际,加快推进林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探索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效途径,持续巩固林草产业优势,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编制完成《青海省“十四五”林草产业发展规划》《青海省林草产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制定实施了《青海省林业生态旅游项目实施方案》,推动生态旅游、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等林草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二是加快推进青海枸杞产业发展,编制完成《青海省枸杞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青海省推进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制定了《青海省有机枸杞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有机枸杞标准化基地认定管理,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主体引领枸杞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建成了全国最大的有机枸杞生产基地。三是加大枸杞品牌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参展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中国冬虫夏草及养生健康品博览会、冬虫夏草鲜草季博览会,实施有机枸杞品牌战略,促进枸杞产业有机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
(4)创新绿色发展新模式,在完成青海林业碳汇首笔交易的基础上,启动实施青海二期林业碳汇项目(即湟水规模化林场林业碳汇项目),编制完成《2021年碳汇基线调研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会议审查,目前已完成湟水规模化林场林业碳汇项目签约前期准备工作及远期价格咨询评估工作。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针对野生动物伤人事件频发,及时调查研究,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和人身财产损失补偿政策,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是针对青海海西、玉树、果洛等地棕熊出没频繁,人兽冲突事件频发的问题,向各市州印发了《关于做好熊害防范工作的通知》,就做好熊害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群防群控等工作。二是积极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沟通合作,拟定了《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同时,积极协助配合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推动实施草食动物争食草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减少群众因保护野生动物而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同时,强化防熊宣传工作,编制1万册藏汉两种文字《防熊防狼手册》,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进行了野生动物防控宣传。
(6)继续做好2021年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后的持续增收工作,在政策补助期满后逐步分别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助范围,推动退耕还林补助工作落实。一是经局党组研究,已将我省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面积255.94万亩全部纳入森林抚育直补资金范围,并按规定程序全部足额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二是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地矢量化数据库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地标准化管理,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我省4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和104万亩前一轮退耕还林地开展矢量化数据库建设。
2.聚焦核心职能履职尽责有差距的问题。
(1)全面优化保护地格局。全省109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到79处,保护地总面积增加3.4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提升至38.42%,其中国家公园占保护地总面积52.2%,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成型。一是结合全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编制完成《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二是制定《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技术方案》《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分析评估技术方案》《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办法》等基础标准规范,完成《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三是积极申报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编制完成《自然保护地监测和评估技术标注》《自然保护地功能区划技术规范》《自然保护地建设规范》《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规范》等4项标准。
(2)严格落实“两个最严”重大要求。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单位,加快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管辖区域内居民搬迁、矿业权注销退出等工作。一是制定实施了《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海西片区移民安置工作方案》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海北片区移民安置工作方案》,督促海西州、海北州政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二是全面禁止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矿业权勘查开发活动,所有项目设施设备均已撤出,正在组织开展补偿矿业权勘查开发成本投入核算工作。海西州、海北州政府全面推进矿业权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3)全面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建立健全林草资源管理平台和保护体系,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草行为,严格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用途管理和限额制度,全省596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5517万亩天然林得到有效管护。严格落实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和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制度,完成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外调查,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全省首次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管护。严厉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各类林政案件,林草资源实现越管越多,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7.3%。
(4)统筹推进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深入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原治理等工程,严格落实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提高退化草原治理成效。一是编制完成《青海省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十四五”规划》《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黄河上游、祁连山、青海湖、柴达木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全省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天然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4%。二是强化草原监督巡护,率先在果洛州开展林长制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林长制,强化管护员管护和信息化管理,全面开展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巡查管护,实现了巡查管护全覆盖。
(5)深入推进大规模防沙治沙。始终把防沙治沙作为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通过建设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施规模化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统筹推进沙化土地治理,努力在风沙线构建绿色屏障。系统谋划“十四五”全省防沙治沙重点工作,编制完成《青海省清洁能源基地暨荒漠化重点区域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规划》《青海省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5年)》,2021年7月8日,在海南州举办全省防沙治沙现场观摩会,强化与周边兄弟省份的交流合作,借鉴省外防沙治沙新技术,引进培养技术人才,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成效监测工作。
(6)大力发展生态富民产业。科学合理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形成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林草种苗、中藏药材、藏茶、草产业等支柱产业,全省经济林种植面积超375万亩,建成全国最大的有机枸杞生产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当归、黄芪生产地。建成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旅游基地82处,生态游客接待量突破千万人次大关。坚持把林草产业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加大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吸纳带动贫困人口参与力度,实施国土绿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吸纳农牧民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生态保护脱贫,优化生态管护岗位设置,优先选聘贫困户参与生态管护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促进稳定脱贫。
(7)积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营造林工作的通知》,发布了《2021年春季主要造林绿化苗木及种子指导价》,积极引导各市州林草部门根据当地种苗生产供应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林草品种及其质量要求,适当选择本地苗木,积极消化本区域林木种苗过剩产能,保障地方群众增收。全面开展耕地内苗木种栽情况调查,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依法妥善解决耕地内种栽苗木的问题。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1)深入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率先开展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成功举办首届国家公园论坛,习近平总书记发来贺信,达成国家公园建设《西宁共识》。结合我省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青海省自然保护地条例(草案修订稿)》《青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总体规划》。积极谋划国家公园生态大数据中心等综合体建设,编制完成《青海省国家公园生态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青海省国家公园生态监测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青海省国家公园会议中心组团建设项目建议书》,明确了国家公园生态大数据中心建设目标、思路和主要架构。
(2)加快推进湟水规模化林场试点建设。在2019年全国首发1亿元基础上,又发行2亿元政府专项债券。积极争取中国绿化基金会项目资金,实施8.1万亩900万穴“蚂蚁森林”公益造林项目。扎实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完成西部地区首笔25.4万吨林业碳汇交易,拓宽了林草生态价值实现途径和投融资渠道。持续强化战略引领,编制完成了绿水青山工程规划、黄河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完成林草发展“十四五”规划,形成了引领新时期林草发展的新战略、新举措。
(3)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制定《关于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林场扶贫资金建议计划》,2021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林场扶贫资金2330万元,支持贫困林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利用林场或当地资源发展生产,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科技推广及培训等工作。
(4)完善基层林草机构。针对全省基层林草机构普遍弱化的现象,我局与省委编办、省自然资源厅及各市(州)党委政府进行了沟通衔接,向各市州林草局下发了《关于调研基层林草机构调整改革及森林公安转隶有关情况的通知》,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林草机构运行情况问卷调查,完成大通县、湟源县、互助县、尖扎县、同仁市、兴海县、乐都区机构调研。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力的问题。
(1)全力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项准备,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管理责任和林草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健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的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防灭火各项工作,上半年全省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一是编制完成《森林草原防火无人机监测预警技术规程》《森林草原野外火源调查技术规程》《青海省森林草原可燃物标准地调查技术规程》。二是继续推行“双包五联”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深入各县(市区)开展防火督导检查80余次,深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火情。三是编制预警监测、防火项目建设和火险区划等方面的标准,以部门管理制度(试行)的形式在全省林草系统执行。
(2)严格落实林草地用途管控和审核审批规定。加强对非法占用林草地风险分析研判,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实省州县乡村五级林长制责任,全面排查林草资源使用情况,制定印发《青海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遥感卫片判读等手段清查历年违法使用林地等行为,及时查处非法侵占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力度。强化监测预警工作,在新建的孟达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10个地理区位重要、森林资源丰富的省级林业有害生物中心测报点开展试点工作,将三江源地区纳入监测范围,与国家测报点统一管理,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监测预警网络,全面提升灾害预防能力,做到防早防小。加大鼠虫害防控力度,安排下达中央第一批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补助资金,在全省开展鼠害、天然林食叶害虫等防治工作,有效降低了病虫鼠害危害程度。同时,加强舆情风险防控处置,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多媒体融合下的舆情风险防范分析研判,制定舆情风险防范措施,推进林草生态安全稳定。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坚决,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今年以来先后3次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及时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研究制定《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于2012年3月第4次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并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
(3)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分共性责任和个性责任制定了目标责任书,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3次廉政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部门开展2次廉政谈心谈话。
(4)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召开2021年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中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关于印发<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照本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全面查找梳理了廉政风险防控点,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制定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同时,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亲自督导,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5)全面加强纪检工作,能够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坚持把纪检工作贯穿于林草各项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把教育监督管理体现到“8小时”内外的严格监管和关心关注上,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警示谈话、诫勉谈话等第一种形态,提前扎紧“笼子”,将一些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驻厅纪检监察组成立专项监督组对省林草局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火以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环保督查、违建别墅、减税降费等专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予以整改落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4月初,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并就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4月、7月,驻厅纪检监察组2次赴木里矿区,对种草复绿和生态修复及物资采购、调运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2)驻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了《2021年监督执纪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每项具体工作,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每项工作。与省林草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和个别约谈,常态化开展局党组谈话活动,帮助驻在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短板。督促省林草局制定了《关于机关纪委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纪检工作要点》,对纪委委员职责和分工进行了明确,对2021年纪检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结合林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了《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2021年工作任务清单》,明确2021年度需开展的30项监督事项和内容,采取“清单化”管理,实行挂图作战、对表推进,不断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做到了不回避矛盾、不顾虑情面,真点问题、点真问题。
(4)围绕2021年确定的重点目标任务,局领导班子带队先后7次深入海南、海北、果洛、玉树、海西州等地就森林草原防火、国土绿化、木里矿区种草复绿、青藏高原种质资源库建设前期工作开展调研,及时有效解决了当前国土绿化地块落实难度大、生态工程进展缓慢等问题。特别是围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深入问题整改一线,督促落实整改任务,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5)扎实开展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政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自查自纠,共查出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42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整改,目前40项问题已整改完成,2项问题需长期坚持整改。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短板方面。
1.党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修订局党组工作规则,从组织原则、议事规则等方面对充分调动党组成员积极性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党组会议议题原则上由党组成员根据分工汇报工作,党组会议纪要由党组成员审核后报党组书记审签。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业务交流、情况沟通,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
(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制定实施了《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全面完成三江源国家公园31项试点任务,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昆仑山、青海湖国家公园前期加紧推进,新创建4个国家草原自然公园。
(3)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召开的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刻汲取木里事件教训,全面推进青海林草事业健康发展”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互相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
2.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青海省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等内容,结合选人用人专项行动,制定了《巡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方案》,提升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工作的能力素质。同时,强化干部队伍结构和优秀年轻干部情况调研,分析谈判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力度。
(2)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积极培养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等专业人才,满足林草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一是根据2021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计划,设置22个专业技术岗位,招录法律、林学、湿地、财务、野生动植物保护、空间信息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二是主动与省委组织部沟通汇报,采取校园引才的方式考核聘用1名紧缺专业的研究生人才,补充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三是深化林草行业内人才智力对口帮扶,制定出台《全省林草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锻炼实施办法》,选派8名同志开展为期一年的双向交流服务活动。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程,与林草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组成员每年参加1—2个单位民主生活会。二是坚持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了2021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上行下效、同频共振。二是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检查督导党建工作,及时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形势,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同时,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分管支部召开的省委巡视问题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
(2)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品牌化实践路径,挖掘弘扬南北山、铁卜加、沙珠玉、玛可河精神,挖掘有深度、有品位、有效益的党建融合活动,增强吸引力,强化引领性,推动形成了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良好氛围。
(3)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以评促建活动,通过开展自评互评工作,全局43个支部均已达标。2020年12月,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座谈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对2020年以来26名发展对象档案进行了“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1)深入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制定了《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系统干部职工不担当不作为问责制度》,激励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要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积极为林草事业作出新贡献。严格公务员考核考察,印发《平时考核纪实手册》,注重记录干部日常表现,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表彰奖励、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局领导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担当责任,特别是木里矿区种草复绿等重点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克服种种困难,定期带队赴木里督促检查种草复绿情况,起到了示范带头的作用。
(2)按照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成果更新工作。同时,加强森林资源数据审核管理,对外提供数据一律实行处室审核、领导审签制。
(四)对巡视、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1.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1)召开省委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上一轮省委巡视和审计监督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限期完成整改。
(2)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议题,专题研究审计全覆盖、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工作,全面开展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全覆盖工作。
2.整改监督责任抓得不紧的问题。
(1)加强日常监督,压实机关纪委整改监督责任,对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
(2)积极开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管护员“回头看”,先后深入黄南、海东、海北等地开展生态管护员管理细则、考核办法、档案资料及绩效考核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制定了《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管护员上岗巡护与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编制完成《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管护员档案管理细则(试行)》。
3.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
(1)制定了《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和《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成立内部审计工作组,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方案,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历年内部审计中反复出现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或手续不全、会计科目设置不合规、财务核算支出内容不一致以及现金管理、票据不规范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巩固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成效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但整改工作任务还很重,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要求,坚持严字当头、管处用力,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以此推动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好巡视整改要求。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巡视整改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政治标杆,对标对表巡视反馈的意见,真正把自己摆进来、警醒起来,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用整改实际行动和整改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总结提升,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对有明确时间节点或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细化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力争早日整改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认真落实相关制度规定,跟进措施落实,抓紧推进整改。同时,持续强化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组综合考虑各部门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特别是针对整改进展情况缓慢的部门,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梳理现有制度,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坚决改进完善,形成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推动巡视整取得新突破。
(三)改进工作作风,集中整治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自觉把林草工作融入全省工作的大棋局,主动接受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在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林草事业更大发展。深入开展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进文风会风整治工作,减少参加论坛、节庆、展会和其他不必要的活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研究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上。强化调查研究,坚持带着问题、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基层和条件艰苦地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注重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心声,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及时将成熟的基层经验上升为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加快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对违规吃喝等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盯住不放,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
(四)强化工作落实,全力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林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新形势下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林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聚焦核心职能,加强新时代林草事业系统谋划,准确把握新时期林草发展新思路新战略,及时谋划“十四五”期间国土绿化的主攻方向和发力重点,积极推动建立国家公园体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森林草原防灭火一体化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科技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机构队伍弱化、执法力量薄弱等制约林草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二是加快推进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全面实施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举办第二届国家公园论坛,积极推进三江源、祁连山国家公园设园工作,加快青海湖、昆仑山国家公园申报步伐,着力打造青海国家公园群。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和立法工作,编制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和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规划,整合交叉重叠保护地、归并优化相邻保护地、评估新建保护地,优化边界范围,完善功能分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全面落实《青海省绿水青山工程规划》《青海省黄河流域林草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等规划,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国土绿化巩固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三北、天然林、退化草地治理、大规模防沙治沙等重点工程,不断提高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整体性。四是依法依规保护好林草资源,压实林草资源管护责任,全面推行林(草)长制,加强林地、草地、湿地用途管制和生态监测,严守生态红线。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探索推进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险试点、三江源国家公园“人兽冲突”防范和争食草场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统筹解决“人兽冲突”问题。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和生态建设成果。五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围绕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党史学习教育促进林草高质量发展。
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林兆才,联系方式:0971-6365003,邮政信箱: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路 25 号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