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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9日
  
  为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的强烈信号。现将8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海西州乌兰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三级调研员祁生虎非法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等问题。 2013年至2023年,祁生虎在任乌兰县希里沟镇党委书记、乌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从“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等多个项目中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共计116.71万元。2024年1月,祁生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北州门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原党组书记许秀琴利用灾后住房维修加固项目受贿问题。2016年至2023年,许秀琴在担任浩门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灾后住房维修加固项目中提供帮助,涉嫌受贿金额共计38.1万元。2024年1月,许秀琴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玉树市新寨街道办事处新寨村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旦周扎西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旦周扎西利用职务便利,将新寨村互助资金、征地补偿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消费,涉嫌贪污金额共计818万元。2023年12月,旦周扎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东市互助县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李得胜在乡村道路项目招标中受贿问题。2016年至2023年,李得胜在深度贫困乡镇及较少村村道等项目招标过程中为项目施工方提供帮助并收受现金共计73万元。2023年11月,李得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南州贵南县沙沟乡东让村一社原社长兼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长仁欠才让挪用特定款物问题。2018年至2023年,仁欠才让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村级互助资金共计70.7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等。2023年8月,仁欠才让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西宁市湟中区中心社会福利院、多巴社会福利院原院长肖迪、任国瑜违规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肖迪、任国瑜在先后任多巴社会福利院院长、区中心社会福利院院长期间,违规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计109.79万元,用于支付水电费、设备维护费、取暖费、工作人员用餐费等。2023年7月,肖迪受到政务撤职处分,任国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黄南州尖扎县康杨镇宗子拉村委会原主任绽而有布侵吞村集体产业资金等问题。2014年至2023年,绽而有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村集体产业资金,涉嫌贪污金额共计30万元。2023年7月,绽而有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海北州门源县民政局便民服务大厅原工作人员王庆月贪污困难群众救济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至2022年,王庆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办理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虚列发放对象、虚增发放金额等方式贪污城乡医疗救助、城镇低保、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5.65万元。2023年3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上述典型案例,都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鉴。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查办案件带动全局,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群众利益诉求问题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者零容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让全省各族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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