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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在中共青海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5日)
滕佳材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年5月31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青海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九次全会工作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今天上午,王建军书记作了讲话,对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为我省顺利开启“十四五”规划新征程,建设新青海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作出部署,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和省内发展面临的严峻考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紧紧围绕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不懈强化政治武装。把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双学双提”活动为载体,以“三个第一”为主导,及时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职能职责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第一卷、第二卷贯通起来学习领会,召开纪委全会、工作推进会、座谈会,举办专题读书班,坚持学思用贯通,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全力保障中央第十五巡视组工作,严格按要求落实协作配合、线索处置、边巡边改等各项任务,增强政治能力。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省纪委监委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规定,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分别请示报告24次和40次。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确定14个重点课题在全系统开展领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3篇,推动学习成果向实践成果转化。

  精准发力做实政治监督。把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制定出台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意见,紧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抓紧抓实抗疫情、稳经济、促发展各项工作。围绕扫黑除恶、人防领域腐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医保基金监管、厕所革命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专项治理落地见效。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44件,处理367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查“两面人”和不信马列信鬼神等违背政治信仰的问题,全省查处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案件74件、处分76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聚焦“政治上查清、整治上有力、长远上规范”目标任务,以最高站位最高标准、战时状态斗争姿态,举全省之力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工作组开展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调查处置,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深挖彻查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监管职责与属地责任缺失、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并存等突出问题,立案查处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15人,其中省管干部4人,调查处置工作得到中央工作组肯定。

  持续用力压实政治责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专项考核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监督机制,对排名靠后的8个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推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提醒谈话万余人次。深入开展问责工作,针对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共问责党组织25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监察对象373人,以问责激发责任担当。西宁市梳理形成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个层面72条责任清单,构建了四责协同、合力推进的责任落实体系。

  (二)持之以恒强作风纠“四风”,为决战脱贫决胜小康保驾护航

  确保脱贫攻坚胜利收官。紧盯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加强整改监督,细化22项具体措施,对5个问题突出的省直单位党组书记开展约谈,赴8个市州23个县区蹲点督导问题整改,实现问题整改 “清零”。坚持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提级监督、点穴监督和带案监督,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健全县委书记领办重点问题线索和市州委书记领题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责任机制,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线索25件、疑难复杂问题18个,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13件、立案71件、处理289人,与2019年相比分别下降52.4%、60.1%、61.3%,监督执纪减存量、遏增量成效明显。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评估,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集中整治作风突出问题。以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为镜鉴,协助省委在全省部署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指南,牵头组织4个督查组分片开展督查督导,对10个地区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查摆和整改问题不深不实等问题进行通报,推动各级党组织有效解决一批“推、拖、怕、贪”等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带头从自身做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检视整改问题,以优良作风助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海西州紧密结合木里矿区问题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查处并通报典型问题10起12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90余场次。

  把握重点难点深查细纠。开展“五盯五查”专项整治,采取上下联查、交叉互查、“点穴式”抽查等方式,坚决纠治在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中喊口号、走形式,敷衍塞责、不担当、乱作为等问题。持续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重点在公安和自然资源系统开展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围绕滥发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巩固深化反“四风”成果。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4件、处理386人,通报典型问题15起。海东市探索拓展工作实践,开展民生领域问题“主动说清”行动,有535人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清退违纪资金527.3万元,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推动监督走深走实有效

  抓实做细日常监督。协助省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在省纪委监委机关率先开展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同志与市县两级、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日常谈心谈话工作,通过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明确工作要求的方式对235名领导干部进行日常监督。采取谈话函询+核实的工作模式,让谈话函询落细落严,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着力提高“谈”和“函”的质量效果。制定出台党员干部被谈话函询事项向民主(组织)生活会说明情况的监督办法,使说明情况受监督、负责任、做到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信访监督,部署完成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在全省开展检举控告宣传周活动,畅通监督渠道。认真负责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做实做细问题线索核查审核,严把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回复干部选拔任用、换届、表彰等党风廉政意见6.2万余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534人。

  着力强化巡视巡察监督。认真按照中央巡视指导督导改进工作,突出“四个落实”监督重点,完成十三届省委第七、第八轮对25个地区单位常规巡视、2个单位专项巡视和对2个地区1个企业巡视“回头看”,两轮巡视共发现问题1522个,移交问题线索80件。强化巡视整改,第五、第六轮巡视反馈的1047个问题整改率达93%。坚持巡视巡察工作一体推进,8个市州巡察机构配合省委巡视同步对本地区人防、统计等部门开展提级巡察或交叉巡察。通过“九个一”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开展并延伸到村和社区。海南州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巡察+派驻+监督室”组室联动工作模式,实现了“1+1+1>3”的效果。

  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91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155人次,占总人次的70.3%;第二种形态1217人次,占20.6%;第三种形态277人次,占4.6%;第四种形态262人次,占4.5%,监督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形成常态,管在日常更加突显。进一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出台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和澄清正名办法,开展澄清保护工作,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四)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守正创新推动工作

  纵深推进派驻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定期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工作例会,组织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积极构建“1+N”制度体系,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全年立案、处理人数同比上升34%、9.3%,监督“探头”越擦越亮。着眼省管国有企业和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神”的重铸工作,举办省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协调会、省属高校纪委工作对接会、驻青央企与省管企业“两个责任”交流推进会等,推动省管国企和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担当、发挥作用。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70件,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出台指导意见,统筹推进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45个县市区(工委)共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68个,落实工作人员479名,实现县级派驻监督全覆盖。

  健全贯通协作机制。坚持内部融合与外部贯通同向发力,会同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银保监局等,制定出台公安机关配合监察机关采取技术调查措施暂行办法、职务犯罪案件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工作规定、银行查询协作等制度机制,组织召开监察、检察机关衔接工作座谈会,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省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调整为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工作办公室,联合组织部门、公安机关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整治,深入推进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协作办法、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贯通协作十条措施等,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相互协调融合。

  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大抓基层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推动“五强五提升”各项任务落实落细。继续深化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研究制定一体化建设和县市区派驻机构改革评估标准,开展评估检测试点工作。以西宁、海东为重点,组织实施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一线建强纪检监察阵地。建立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联点包县机制,领导带头深入基层开展工作140余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50余件。45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纪工委)立案806件,409个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立案455件,同比分别上升26.2%、14.6%,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呈现新气象。果洛州探索开展“一县一品牌”创建工作,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加强整体推进,基层“扎捆式”监督、“整合式”办案不断加强。

  (五)坚持践行“三不”一体理念,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不敢”的震慑再加大。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坚决惩治生态环保领域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梁彦国、曹大岭、李永平等违反政治纪律、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双料人”。加大政法系统执法犯法查办力度,铲除任三动、贾小刚、白世德、谷守先等“毒瘤”。紧盯省属企业、金融机构等重大风险、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立案调查肖玉海、牛志刚等靠企吃企、设租寻租的“蛀虫”。聚焦权力腐化、政商关系错位的典型问题,坚决清除孔祥辉、丁琳、于江等权钱交易贪腐分子。首次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联合,严肃查办郭继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加强办案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推进省市两级留置场所建设,严格规范“走读式”谈话和留置看护工作,严守办案安全底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541件、立案1887件,采取留置措施1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2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26人。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省管干部44人,同比上升33.3%,涉嫌犯罪已移送检察机关7人。全省有860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或投案。黄南州突出上下贯通,采取“州级领办、县级主办”方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首次实现市县留置全覆盖。

  “不能”“不想”再深化。深入开展“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工作,针对王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向青海银行党委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党委堵漏洞、建机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396份,有效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针对查处木里矿区非法采煤背后的腐败问题,协助省委制定以案促改实施意见,以木里系列案件为警示,着力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把警示教育纳入党委思想政治建设。利用王丽、任三动、贾小刚、于江等典型案例,召开省管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并在市州分别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全省约8.5万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主动融入大宣传工作格局,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主阵地作用,在中央和省垣媒体发布各类宣传报道456篇,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舆论氛围。海北州紧盯政治生态修复,着力从党规党纪学习教育、选人用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强化综合治理,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六)深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建设,锤炼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强化政治引领。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系统思维,制定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全系统着力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整体政治素质、专业本领进一步提升。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既注重抓好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建设、组织机关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工作,又积极开展健康保健知识讲座、举办首届职工运动会等干部身心关爱工作,省纪委监委机关被省直机关工委命名为“模范机关”。以真抓实干选人用人,树立鲜明干事创业导向,在全系统开展向郭卫利同志学习活动,担当奉献、勤奋敬业、学习先进成为干部队伍主色调。

  深化能力建设。按照省委“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采取“实战型+模考型+上门型”培训模式,分级分类开展培训143期,培训4692人次,坚持书面与在线测试相结合,倒逼学习实践能力提升。持续深化“引智引才”,组织召开六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口援青工作座谈会,签订备忘录,把对口帮扶工作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积极选派办案骨干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专案,抽调基层办案人员到省和市州纪委监委参加实战,通过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培养提升办案能力水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统一部署,积极争取资金近1.2亿元,稳步推进网络办公、检举举报大数据平台和信息查询等信息化系统建设,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玉树州在条件有限的情况下,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州、县两级均设立信息中心,落实人员编制22名,机构和力量建设走在前列。

  严格内部监督。认真落实内部督查制度,开展2轮对4个地区、8家派驻机构的内部督查,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285项。加强保密教育管理,开展5期保密宣传周活动,强化保密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坚持刀刃向内,受理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14件,立案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诫勉谈话21人,确保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尽锐出战、砥砺奋进,付出了艰辛努力,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可喜成绩。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和查处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的特殊考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成为常态,乐于吃苦、无私奉献成为自觉,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在社会得以树立,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业绩在社会得以彰显,纪检监察机关的优良作风在社会得以好评,充分展现了青海纪检监察干部艰苦奋斗、敢于担当的精神品质。对此,省委对纪检监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在此,我代表省纪委常委会,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以及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行业同志和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腐蚀与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与新型腐败交织、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交织,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腐败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没有选择,必须知难而进,必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打好这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清醒看到,我省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协助职责的能力不强,工作不到位,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有力,传导管党治党责任层层递减;有的对政治监督的内涵实质、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政治监督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较弱;查办案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查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案件偏少,一些乡镇、街道 “零立案”问题仍未破解;省管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省属高校“三个领域”的纪检监察机构和市县两级派驻监督不同程度存在形神不一或有形无神的情况,在发挥职能作用方面还有不少差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不高、履职能力不强、斗争精神不足,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研究解决。

  二、体会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着眼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对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作出战略部署,为深刻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指明了政治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特别是全会工作报告总结提炼的“五个必须”认识体会,充分体现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规律性的精准把握,也为梳理提炼十三届省纪委常委会履职以来实践经验带来启发。几年来,为推动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们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积极探索总结具有青海特点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路径,形成了坚持“两个思维”和处理好“六个关系”的规律性认识,还有“六个始终”的经验体会,也是做好青海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作为根本立场。总体来看,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得是好的。但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在执行请示、汇报、报批等方面,存在程序不规范、落实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落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省纪委监委带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整体跟进,不断建立健全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审查调查措施使用以及案件处理全过程的报批机制,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坚守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

  始终把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破除惯性思维作为前提基础。我们清醒地看到,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因循守旧、惯性思维给青海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了许多不适应、不相符的问题。破除惯性思维,与时俱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推动青海纪检监察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结合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政治机关、政治工作职能定位,不断深化政治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能力,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监督,对纪法双施双守,对 “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对“三项改革”、“三不”机制一体推进等新理念新要求不断加深理解认识,不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实现了思想和行动的与时俱进。

  始终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作为工作重点。从实践和调研中我们发现,基层力量不足、能力偏弱是青海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大短板和弱项。只有把基层建设短板补齐、弱项变强,才能实现青海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档升级。我们坚持把强基层摆在突出位置,牢牢抓在手里,通过开展“基层建设年”“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以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为重要载体,推动创新县域监督力量整合和监督能力提升,开创了基层监督治理新局面。此项工作得到赵乐际同志批示肯定。以2020年为例,县、乡两级立案数比2017年分别上升105%、303%。同时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也为加强基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始终把抓决定性因素、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作为关键支撑。干部要担当,能力素质是支撑。从青海实际情况看,特别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和本领恐慌成为突出问题。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是推动青海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坚持走出去、沉下去、请进来,坚持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学习借鉴相结合,充分利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培训平台,加强高端学习教育。推动以上率下、上下贯通,采取案例教学、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层层带动、强力推动,着力强化全体干部勤学善用能力。特别是实行的引智引才,争取对口援青省市启动纪检监察工作帮扶计划,拓展了以开放姿态学习交流借鉴的丰富内涵,为全面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开辟了新路径。

  始终把求真务实、一步一个脚印奋发进取作为重要保证。求真务实是成就事业的重要内涵。从青海情况看,环境、条件存在不少制约因素,底子薄、基础差也是客观实际。在青海求真务实必须拿出人一之我十之的精气神,做到苦干加实干。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坚持把摸实情、谋实事、出实招作为干事之基,研究部署任务、推动工作落实始终务实功、求实效,充分调动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历年全会的工作报告和年中工作座谈会的具体部署安排,都是实打实拿出施工图、手把手教工作方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手少、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坚持“五加二”“白加黑”,特别是承担查办案件的同志一个案子接一个案子的干,夜以继日连轴转,舍小家为大家,付出了艰辛劳动,成就了今天青海纪检监察工作来之不易的成绩,苦干加实干为我们赢得了主动。

  始终把善于总结提炼、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作为更高追求。工作中我们发现,只埋头做事,不善于总结提炼是青海纪检监察系统的普遍性问题,以至于工作缺少规律性把握和规范化建设。抓总结提炼,特别是把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建设,是推动青海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我们以健全完善省纪委监委常委会、专题会、协调会等民主集中制为牵引,带动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评估集中办理工作机制,审查调查措施审批使用工作规程,以案促改、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等一系列制度规范,其中“一案两整改”机制,得到中央纪委领导同志批示肯定。同时,围绕重点工作,总结提炼形成了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规范使用纪检监察建议等一批制度规定,为建立形成长效、规范的工作机制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三、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做到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推动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

  在持续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三个第一”,深入开展“双学双提+三力”活动,胸怀“国之大者”,结合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强化履责担当。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学党史、强党性、勇担当”系列活动,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同回顾总结青海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和优良传统贯通结合起来,举办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成果展,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请示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按要求向上级纪委监委和同级党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重要情况主动汇报,严格执行执纪执法报批规程,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深化政治监督。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贯彻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省委“12345”工作布局为重点,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党中央精神在青海贯彻落实好。持续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监督保障,深化工作成果。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配套制定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政治监督“重点深入”试点工作,在市州和省直单位各选1个试点,通过整合力量开展蹲点监督、下沉监督、走访监督等,聚力做实做深政治监督,探索破解政治监督不扎实、不深入,发现和解决问题难的状况。研究制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监督清单,推动靶向监督、精准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要求,深刻汲取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木里矿区非法采煤问题教训,深化举一反三、以案促改,突出加强对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和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组织开展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专项政治监督,确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青海扎根结果。始终把严肃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作为重中之重,以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坚决同分裂渗透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严肃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涉及换届人选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格审核把关,准确做出结论,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在坚决整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指示,把落实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一项一项、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工作不力的严肃执纪问责。全力做好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精准研判,准确把握处置方式。对重要问题线索均按照初核办理,保证线索处置扎实、详实、可靠。抓好自身整改,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问题,压实整改责任,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制度,健全形成长效机制。

  (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定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持续减存量、遏增量,严查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让震慑常在。积极适应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和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金融领域整治工作,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加强金融监管。围绕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加大政法队伍腐败惩治力度。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强化对重大项目、并购重组、地方债务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和证照管理,加大对涉腐洗钱行为打击力度。

  持续深化“后半篇文章”。制定出台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指引,指导推动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清单式任务措施,合力加强“三不”一体推进工作。认真落实“一案一总结”“一案两整改”,规范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和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深化制度机制建设。充分利用案件资源,做实做细以案促教工作,省市县三级都要通过制作警示片、微视频、编发忏悔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充分利用我省红色教育资源,命名一批省级廉政教育基地。选好用好一批典型案件,做好党内通报工作,综合分析发案特点,指出严重问题,研究发案原因,提出从严管党治党工作要求,推动以案促改。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健全行贿人“黑名单”制,引导党员干部处理好公与私、亲与清、情与法的关系。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规范。抓紧完成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有关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廉洁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国企、进医院、进家庭,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标本兼治。

  坚持办案质量安全“两手抓”。严把案件审理关,选优配强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和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建设。案件审理要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做好协调工作,完善与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共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健全与检察院、法院的衔接协作机制,对疑难复杂和重大问题,善于借助检、法两院的专业优势,深入分析研判,正确准确把握。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建设年”活动,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检视不足,以评促改,以查促建。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责任制,谁主办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对重要责任事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领导的责任。完善“乡案县审”机制,突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把好基层办案质量关。健全安全风险整体防控和安全责任落实机制,一体保障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一体保障“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场所安全。严格看护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落实,坚守安全底线不动摇。如期完成西宁廉政教育中心二期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市州留置中心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青海智慧纪检”,以科技手段助推监督执纪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三)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深化拓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成效

  推动作风整治展现新气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将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对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问题,紧盯不放、精准施治。持续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既严抓违规吃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又深挖细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新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作为重要任务,以单位食堂、校园用餐、会议集中供应为重点开展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总结运用好全省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经验做法,继续深化“推、拖、怕、贪”问题治理,把汲取木里矿区非法采煤教训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认真整治“材料秀”“口号秀”“政绩秀”问题,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做实事、求实效,大力弘扬真抓实干优良作风。

  常抓常管构建长效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定期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排查,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排查的问题盯住不放,通过强化约谈提醒、执纪问责,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健全基层松绑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拓展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查检查考核等成果。协助各级党组织查找制度空白、短板和“模糊地带”,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教家风。以长效机制保证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准确把握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的区别对待,实事求是用好政策策略,做好容错免责工作。贯彻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做好对反映失实干部的澄清正名和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惩治工作。澄清正名要敢做、善做,以适当方式还干部以清白。抓典型惩治诬告陷害,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用好问责利器,对不负责、不担当、乱作为行为,精准有效问责,释放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正能量。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工作,细化实化思想政治工作,对表现好、群众公认、过了影响期、工作实绩突出的,要正确对待、正常使用,让有错干部成为有为干部。

  (四)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监督保障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落地落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强化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认真总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效,把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与财政、扶贫、发改、民政等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置线索、联合办案能力,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管协同贯通,增强乡村振兴监督合力。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治理,重点推进监狱系统“减、假、暂”和医保领域等集中治理工作,坚决扛起专项治理中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职责任务。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监督保障党中央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交通运输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四查四纠”专项行动,着力查纠党中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查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查纠群众办事不方便问题,查纠设租寻租、吃拿卡要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对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要结合实际一个系统一个系统治理,一个行业一个行业规范,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指导海东市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继续探索民生领域问题“主动说清”工作实践,给干部以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主动认错改错的机会,教育挽救干部。

  (五)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基础性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二十条措施》,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探索推进对“关键少数”日常监督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下级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指导意见,针对日常沟通情况、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谈心谈话和针对一般性问题线索的谈心谈话,分别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谈心谈话工作规范。在县一级开展同级监督试点工作,在8个市州各选1个县或区,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的实践路径,适时在全省推广。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意见要求,协助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用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方式,严格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管理监督。

  完善巡视巡察联动监督网。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紧扣十三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三轮巡视,高质量完成巡视全覆盖。学习借鉴中央巡视指导督导经验做法,继续采取“九个一”方式,加强对市州巡察和省直单位、省管企业巡察工作指导督导,推进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深化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的整改监督责任链条。制定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视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健全监督协同贯通制度机制。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深入调研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践做法,着眼制度化建设,研究制定工作意见,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使用、成果共享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派驻(派出)机构同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巡视巡察机构、驻在部门单位机关纪委和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持续推进乡村纪检监察职能建设,建立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推动监督打通“最后一公里”。

  (六)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

  抓深抓细“三项改革”。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贯通、同向发力,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细化实化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落实三大协助职责的具体措施办法,确保“两个责任”压实落细。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执纪办案工作的领导,市州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省管国有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构要每月向省纪委监委报告同级党委(党组)管理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立案案件情况,省纪委监委负责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层层落实。推动派驻机构改革走深走实,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履职考核、工作例会、约谈提醒等制度措施。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力量整合、制度建设等工作,着力在发挥职能作用上提质增效。持续深化省管国有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注重在加强政治监督、加大执纪办案力度、深化系统巡察上下功夫,突出重点提升履职担当。召开“三个领域”改革工作推进会。指导省国资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做好委管企业纪检体制改革,深化委管企业管党治党工作。推进与中央驻青单位纪检工作的贯通融合,充分发挥地方监察对中央驻青单位办案工作的协助支持,构建执纪执法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召开中央驻青金融单位与省管金融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交流座谈会。

  健全执纪执法制度机制。加强审查调查统一管理、统一谋划,探索建立职务犯罪调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工配合、审查调查转换衔接机制。认真落实监察法实施条例,完善监察权运行机制,推动监察法规和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等对接,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委托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等规定。组织开展制度执行专项督查工作,对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和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执行重要法规情况开展随机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酌情开展约谈或点名通报,并跟踪整改,以督查倒逼制度落实。注重总结经验,构建“抽查+约谈+通报+整改”的制度落实督查机制。

  推动大抓基层再上新台阶。开展“基层建设提升年”活动,继续围绕“五强五提升”,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新的任务措施要求,指导推动提升年活动走实落细。深入推进基层监督执纪执法一体化建设,采取省纪委监委抓总、市州纪委监委主抓,扎实开展一体化建设评估工作,以评估检视问题、推动改进工作,打造一体化建设升级版。召开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全省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两化”建设。完善联系指导基层工作有关制度,建立问题线索领办机制,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同志都要在联点的市县乡领办问题线索,实行台账跟踪管理,推动提升基层办案工作。

  (七)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纪检监察铁军

  铸牢政治品格。省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带好头。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一体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提升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素质。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换届工作中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真正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优秀干部选拔进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全系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活动,加强政治引领。

  提升履职本领。深化拓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整治”工作,继续采取调训、委托办班、自主办班等方式分级分类深化全员培训工作,通过以案代训、抽调工作、跟班学习等形式强化实践锻炼,在全系统组织应知应会知识竞赛。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围绕新阶段新部署新要求确定调研课题,领导干部要领题调研、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提炼实践经验,把握特点规律,破解工作难题,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步。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开展“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聚焦执纪执法全链条和各节点,分层分类制定标准、细化内容、规范流程,在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上持续用力。持续做好援青省市对口帮扶我省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完善市州结对帮扶机制,不断巩固提升对口帮扶的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三年规划,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各方面人才,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完善内外交流、上下交流制度,深入推进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赴基层任职,遴选基层干部充实到上级机关,拓宽省市县乡四级纪检监察干部成长渠道。健全激励机制,用足用好职级晋升、记功嘉奖激励措施,持续开展过政治生日和谈心谈话工作,继续做好干部保健及心理调适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对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是非,切实为敢于担当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

  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加强省纪委监委督察,推进市州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内部督察,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完善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按照统一部署,自上而下、依法有序开展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对打听案情、跑风漏气、说情干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站在新征程新起点,要有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准确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守初心、砥砺前行,牢记使命、担当实干,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更大贡献!

  名  词  解  释

  1.“两个思维”:2020年7月,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始终坚持以政治思维为统领,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引领。

  2.“六个关系”:2020年7月,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把握处理好真学与真用的关系;统筹与贯通的关系;协助与监督的关系;质量与效率的关系;守正与创新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

  3.“三个第一”:2020年7月,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提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常委会第一议题,摆在工作第一位置,摆在党内政治生活第一内容。

  4.“双学双提”:省纪委四次全会提出,组织开展“双学双提”活动,即学领袖思想,提政治站位;学业务知识,提履职能力。

  5.“五盯五查”:省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入纠治“四风”的工作方案》提出,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紧盯群众切身利益,严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严查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导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紧盯民主生活会,严查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表现”,严查私设“小金库”问题。

  6.“12345”工作布局: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提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一优),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两高),共同守护好地球“第三极”,培育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四种经济形态”,创建国家公园、国家清洁能源、绿色有机农畜产品、高原美丽城镇、民族团结进步“五个示范省”。

  7.“五强五提升”:省纪委《“基层建设深化年”实施方案》提出,强学习,提升政治站位;强规范,提升工作质量;强创新,提升监督实效;强练兵,提升履职本领;强作风,提升队伍形象。

  8.“四个落实”:2019年中央确定政治巡视监督重点为“四个落实”,即: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9.“九个一”:2020年,省委巡视办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形成了“九个一”工作方法,即省委巡视办主任与州委书记就巡察工作进行一次面对面沟通交流;召开一次座谈汇报会,听取本地区巡察工作汇报和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省委巡视办与当地巡察办联合举办一次巡察业务辅导培训;以一轮巡察工作为例,对巡察各环节工作进行一次全流程指导;跟进一个巡察组,围绕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综合分析研判;指导巡察办对该地区巡察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抽查一至两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下沉一至两个县实地了解县(市)巡察工作;总结提炼被调研指导地区开展巡察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编发一期高质量工作信息。

  10.“一案两整改”:2020年省纪委监委提出“一案两整改”工作要求,即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既推动整改发案地区、单位的问题,又推动整改办案工作本身存在的问题。

  11.“四项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

  12.“三项改革”: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机制。

  13.“减、假、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群众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减、假、暂)问题反映强烈,要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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