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廉政之窗 > 警钟长鸣 > 新闻细览 【字体: 】【刷新】【返回】【关闭
以案为鉴|梦想"财富自由"终失人生自由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2日
  
  “我白天想的是权钱交易的事,晚上做的是‘财富自由’的梦。最终,梦醒了,我也失去了人身自由……”日前,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陆某边忏悔边流泪。

  2003年8月,带着名牌大学研究生的“光环”,陆某进入该市财政局工作。此时,他踌躇满志、干劲十足,工作上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得到了组织和同事的认可。2015年8月,他被提拔为该市开发区财政局“一把手”。

  职位晋升了,权力更大了,他的私欲也随之膨胀,在老板们的“围猎”下,他不仅乐在其中,而且深陷“财富自由梦”不能自拔。为了实现“梦想”,陆某在严重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作为财政局局长,陆某掌管着该开发区大笔的财政资金。有的老板为了做成业务,以红包、购物卡探路,陆某来者不拒,一边毫不掩饰地收受他们的钱物,一边利用手中的权力满足他们的诉求。

  “眼看着几个融资老板,轻轻松松就赚了上千万元,逛奢侈品店犹如上菜场买菜,有的还在上海等地购置了豪宅。在我帮助下,他们没花多少成本就实现了‘财富自由’。我的心理更加失衡了。”陆某在忏悔书中写道。

  对老板送来的钱物,小到一条烟、一瓶酒,大到几十万元、几百万元,陆某“一一笑纳”,收受钱款总额达2300多万元。

  2023年4月,陆某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8月,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三百二十五万元。(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李文峰)
相关链接
  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如何认定?
  以案为鉴丨有借无还的巨款
  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